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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林业厅 
                                                                                                      2016年9月10日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前  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决策部署。新常态下国家关于生态建设的指导方针,赋予了林业新的历史使命。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重要途径,为新时期广东林业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广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广东省委、省政府把绿色化作为永续发展战略,不断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路子,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广东省林业厅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组织编制《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与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 
《规划》在分析广东林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时期广东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是全省各级政府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林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目  录

第一章 “十二五”林业发展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 11
一、主要成绩 11
(一)四大重点生态工程成绩显著11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明显加强12 
(三)生态资源数量质量明显提升13 
(四)林业产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15
(五)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16
(六)基础保障支撑能力有效提高17
(七)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初显成效21
二、主要经验 22
(一)强化职能,加强监管 22
(二)高位推动,通力合作 22
(三)科技驱动,质量为先 23
(四)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23
三、存在问题 24
(一)森林资源总体水平不高 24
(二)生态产品需求与供给失衡 24
(三)林业产业竞争力不强 24
(四)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24
(五)管理服务保障能力不强25 

第二章 新时期广东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25
一、政策环境 26 
(一)“五化”协同发展带来新机遇26
(二)“五个建设”融合提供新动力 27
(三)“四个着力”突出工作新重点27
(四)“供给侧改革”提出新要求 28
(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明确新方向28
二、社会需求 29
(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要 29
(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需要29
(三)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的需要 30
(四)建设美丽幸福广东的需要 30
(五)满足公众生态文化的需要 31
三、面临挑战 31
(一)国土生态修复难度增大 31
(二)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加大 32
(三)产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32
(四)林业体制机制缺乏活力 33

第三章 “十三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33
一、指导思想 33
二、基本原则 34
(一)绿色发展,生态优先34 
(二)改革创新,依法治林 34 
(三)协调发展,提质增效 34 
(四)统筹建设,突出重点 35
三、发展目标 35
四、发展布局 38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区 38
(二)粤北生态屏障建设区 39
(三)东西两翼防护林建设区 40
(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区 40

第四章 战略任务 41 
一、构建林业生态安全体系 41 
(一)优化林业生态安全格局 41
(二)强化林业生态红线管理 42
(三)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系统 42
(四)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3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43
(六)推进国土绿化生态化 44
(七)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 45
(八)建设宜居森林环境 45
(九)提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46
(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47
二、构建绿色生态经济体系 47
(一)建设特色林业基地 47
(二)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 47
(三)发展林下经济 48
(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 48
(五)发展优势产业集群 49
(六)完善林产品市场监管体系49
(七)实施林业精准扶贫 50
三、构建林业生态文化体系 50
(一)推进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50
(二)发展生态文化产品 51
(三)强化传承创新和宣传实践 51
(四)开展自然生态文化教育 51
(五)推动消费模式绿色化 52
四、构建林业综合治理体系 52
(一)切实加强依法治林 52
(二)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53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4
(四)不断创新国土绿化机制体制 54
(五)加大投融资及监管力度 55
(六)积极推动林业管理模式创新 55
(七)探索国家公园试点体制机制 56
五、夯实林业基础保障体系56
(一)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建设 56
(二)培养新型林业复合人才 56
(三)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57
(四)构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58 
(五)夯实林区基础设施 58
(六)完善生态监测评价体系 59
(七)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 59

第五章 重点工程60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程 60
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 62 
三、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63
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 65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66
六、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工程 67
七、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68
八、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工程 70
九、生态文化宣教示范工程 72
十、林业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工程 73
十一、智慧林业建设工程 74

第六章 加强组织实施 77 
一、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77
二、明确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职责78
三、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78

附表: 
1、广东省林业“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2、广东省森林资源现状统计表(2015年) 
3、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一览表 

附图: 
1、广东省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图 
2、广东省湿地分布现状图 
3、广东省森林公园分布现状图 
4、广东省湿地公园分布现状图 
5、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分布现状图 
6、广东省“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布局图 

附件: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章 “十二五”林业发展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

广东林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为主要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和指标(见附表1),林业发展迈入“绿色发展、生态立省”新阶段,为“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095.89万公顷,有林地面积995.3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88%,森林蓄积量5.61亿立方米(见附表2)。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7150亿元,森林生态效益总值1.3万亿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已成为广东林业最突出的特点和优势。 
一、主要成绩 
(一)四大重点生态工程成绩显著 
全省以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构建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珠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道路林带与绿道网生态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等五大森林生态体系。全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100.2万公顷,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03万公里,建成具有乡土味道、各具特色、环境宜居的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7734个。建立各类森林公园641个,总面积12.15万公顷,其中扩建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新建省级森林公园9个、市县级161个、镇级471个(附图3)。新增国家湿地公园12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市、县等地方级湿地公园134个(见附图2和4)。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明显加强 
1. 启动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为强化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2014年8月省政府统一部署,由省林业厅具体组织实施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海洋渔业、法制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38个县级单位已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的基础工作。 
2. 开展全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核查。为促进科学合理、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省林业厅于2015年11月组织力量对2011年以来审核审批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未批先占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摸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建立广东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为精准、精细、精确管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打下基础。 
3. 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预警监测能力、队伍装备能力、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实施重点火险区治理项目17个,新建生物防火林带3333.3公顷,新建防火公路824公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建设火险因子监测站、采集站818个,建设森林防火超短波通讯基站86个,森林防火无线数字通信体系、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初具规模。成立省航空护林站,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建成河源、梅州、肇庆3个森林航空消防基地。森林消防、护林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成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82支(4149人)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398支(23520人),全省聘用专职护林员26332人。 
4.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增加基层监测、检疫、防治装备,配备86辆检疫执法车,建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业务、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中心为中枢,地面人工、车载视频和航空拍摄监测为触角的立体监测网,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监测预报网络,将监测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200多家社会化防治组织取得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采用综合治理措施,实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有害生物工程治理面积126.67万公顷,覆盖全省110多个县(市、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防控,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 
(三)生态资源数量质量明显提升 
1. 生态保护网络日趋完善。新建4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至2015年底全省林业系统建设和管理的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达270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50个,市、县级212个),保护面积124.51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93%,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网络,以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为通道的自然保护区体系(见附图5)。启动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华南虎、鳄蜥等15个重点物种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逐步恢复。 
2. 生态建设成绩斐然。“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1.8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1.32亿立方米,造林绿化成效显著。国家级公益林增加69.4万公顷,省级生态公益林增加96.88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480.8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由2010年的35.3%提高至43.9%,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82.7%。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逐步提高,201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达360元/公顷,比2010年的210元/公顷增长71.4%。 
3. 生态修复卓有成效。将生态脆弱区治理作为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要内容,先后实施了岩溶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工程、沙化耕地整治和沿海防护林工程等。乐昌市、乳源县、阳山县和英德市被列入国家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项目试点县,开展石漠化地区人工造林0.43万公顷,封山育林3.19万公顷,重建和恢复了岩溶地区植被。全省10万公顷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0.7%,有效维护沿海沙化地区国土生态安全。 
4. 生态创建方兴未艾。佛山、广州2个城市、8个县(市、区)和4个单位获全国绿委授予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惠州、东莞获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授予的“国家森林城市”,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梅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入攻坚阶段。2015年底全省共有14个地级市获省政府授予的“广东省林业生态市”,101个县(市、区)获“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同时,着力推进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从2013年开始建设了107个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成为展示全省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林业产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 
1. 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实现多元化发展。全省建有速生丰产林、竹林、珍贵树种林、油茶林和木材战略储备林等各类基地315万公顷。 
2. 以林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实现稳定增长。全省木竹家具年总产值超2000亿元,出口总值约94亿美元,松香、松节油及松香深加工产品的年生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3。林产品质量持续提升,拥有省级名牌产品11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9个,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6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52家,8个单位被新认定为中国特色产业之乡(基地)。 
3. 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已初具规模。全省林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林业第三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全省建设森林旅游示范基地83个,森林公园接待游客人数超过5.26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116.7亿元,创社会综合产值超过800亿元,带动400多个村脱贫致富,400多万林农受益,间接带动4万多名村民从事森林旅游业,辐射带动功能日益增强。 
4. 林下经济成广东林业的新亮点。随着消费观念升级,林下经济成广东林业的新亮点,2015年广东省林下经济产值达463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为3988元,建成14个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5. 构筑了发达的林产品销售和流通交易平台。全省建成林产品市场约400个,建立了中国木材行业第一个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木材市场第一个现货交易指数“鱼珠中国木材指数”,引领国内外木材市场价格。 
(五)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1. 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省共完成宗地确权面积1.41亿亩,林地确权率96.9%;发放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面积1.41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6.8%;发放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面积1.38亿亩,占全省林改面积的94%。稳步推进林权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出台《关于林地林木流转管理的实施办法》,规范流转林地面积1779.5万亩,流转金额达23.5亿元。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省建设各类农民林业合作组织1510个,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45.6万户,经营林地面积达659.3万亩。 
2. 率先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这是中发〔2015〕6号文印发以来第一个上报、第一个获得审批、第一个印发实施的省级方案,标志着广东率先在全国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肯定。 
3. 实施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省林业厅、财政厅出台实施《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制度,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分区经营、分类补偿。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通过竞争评审获得省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奖补资金,提高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绩效。 
4. 大力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建立广东省首家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制订了《广东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和交易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与认证核证指南》,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签署《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的合作协议》。全国首个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签发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CCER项目)长隆碳汇造林项目成功在广州碳交所交易。 
5. 建立健全林权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建立了山林纠纷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动合作、“浙闽赣湘粤桂”六省区域联调、省内“粤东、粤西、粤北”片区联调、“粤桂”双边调处共建、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大要案”会审等五个调处机制;从制度性、结构性层面,建立起产权清晰、保护严格、处理高效的现代林权归属裁判机制。 
(六)基础保障支撑能力有效提高 
1. 依法治林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省新出台林业地方政府规章2项,修订地方性法规3项;推动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3批次行政审批清理,取消11项,下放6项,停止实施1项。梳理省林业厅行政职权,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建立以制度激励约束、制度执行落实的长效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平安边界百日行动”、“生态公益林山林纠纷专项治理”、全省“骨头案”攻坚化解活动等“捍卫林权”系列专项行动,全省调处山林纠纷案件2.1万宗、面积27.5万公顷,处理群众信访案件1.2万件(6.1万人次),省林业厅直接调处化解18宗跨市及重大纠纷案件。 
2. 林业计财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林业计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林业建设资金,省财政在原有项目资金的基础上,新增1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同时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十二五”期间对我省林业建设的投入达351.0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220.41亿元(中央财政投入64.11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56.3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156%。林业融资能力不断增强,累计落实林业贴息贷款36.86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2.08亿元。森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森林保险实施范围占全省森林面积的73%,年投入保费9000多万元,获得保险保障250多亿元。不断加强项目管理、资金稽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组织完成了3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3.68亿元,参评项目优良率达91%,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 林业调查规划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了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国家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广东试点、珠三角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省林地落界调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成效核查等,开展了湿地和红树林、岩溶地区石漠化、沙化土地、林业产业基础信息等专题监测,为全省林业发展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组织编制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森林碳汇工程建设规划、森林进城围城发展规划、乡村绿化美化工程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规划等50多项规划,形成了引领全省林业发展的完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了规划的纲领性、约束性和指导性作用。 
4. 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组织开展7批次公务员招考、10批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招录了543名优秀年轻干部,组织评审通过56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省政府正式批复设立“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14~2015年招收大专生2530名,成为广东林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先后举办28期“广东现代林业学堂”,1期市、县(区)林业局长培训班,3期新参加工作人员培训班,11期直属单位人事科长培训班,初步建立起全方位的培训体系。不断规范人事管理,科学设置和核定厅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制定厅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5. 涉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打击。加强森林公安机构和队伍建设,新增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等3个机构,全省森林公安机构达到325个。积极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猎捕宰杀经营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近2.7万起,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7万人(次),收缴木材16.4万立方米,野生动物5.5万头(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 
6. 林木种苗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强化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12000多份,选育出林木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800多个,审(认)定省级林木良种81个,取得植物新品种授权53个。全省已建立国家重点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库2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8处,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22个,优良乡土阔叶树种采种基地17个,林木良种繁育基地13个,省级林木种苗生产示范基地9个,主要林业苗木生产基地400多个。建设保障性苗圃120个,完善种苗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60个。年供应优质乡土阔叶树种苗木3.5亿株,种苗选育生产供给能力显著提高。 
7. 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以上生态定位研究观测站点21个、国家林业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和省部级林产品质检中心(站)2个;启动建设南方森林标本馆和林木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广东林木种质资源库,完善东江省级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肇庆北岭山、大南山等综合性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制定发布广东省地方标准95项,大力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和标准化示范,建立各类示范基地1.2万公顷。举办科技下乡和咨询服务活动1000多场(次),培训技术人员和林农4万多人(次)。全省共取得林业科技成果100多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35项,省农业技术推广奖40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 
8. 信息化能力逐步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建设了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网上信访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森林医院、森林防火指挥系统、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管理系统、林权信息管理系统、自然保护区数字化监测与管护平台、林业产业基础数据系统、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系统、森林公安警务综合信息系统、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广州数字绿化平台等政务服务、业务管理和地方建设等三类林业信息系统,从而为广东林业信息化建设夯实了基础。 
(七)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初显成效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1.56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4.86亿株,平均尽责率80%。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基本建成1000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探索生态文明宣传新形式,在广州、深圳2200多个居民社区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进社区”公益海报宣传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和认知。通过创新多种生态文化传播形式,打造一批优秀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孵化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生态文化产业,集各方力量弘扬生态文明。 
二、主要经验 
“十二五”期间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合力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在政策支持、工作部署、工作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一)强化职能,加强监管 
2012年,广东省林业局正式更名为广东省林业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深圳市正式设立林业局,由深圳市城管局加挂林业局牌。一批市(县、区)在机构改革中重新恢复成立林业局。全省林业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加强了对林业改革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确保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林业建设目标任务。省林业厅坚持挂点督导示范带动,建立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兴办造林绿化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二)高位推动,通力合作 
2011年,广东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在北京签署合作建设广东现代林业强省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广东绿色发展。201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以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开启了继“十年绿化广东”之后的新一轮“绿色革命”。201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林业部门勇于担当,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着力解决用地、资金、政策和工程招投标等问题,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保障了“十二五”期间林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科技驱动,质量为先 
通过整合林业科技资源、强化项目管理、构建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成果推广应用等多种举措,提升林业科技引领和支撑能力。省林业厅和科技厅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林业科研、推广和示范等方面的全面合作。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全产业链科学研究,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推广应用,提高林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以实施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标准化项目为重点,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推行造林绿化全链条式质量监管,落实各环节监管措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林业工程建设质量。 
(四)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工作考核和问责,出台了《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重点生态工程实行导向鲜明、评价科学、奖惩分明、问责严厉的绩效管理,强化监督、考评和奖惩。2014~2015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对考核优秀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情况不好、考核不合格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提醒注意”或“黄牌”警告。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显著提高了地方政府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存在问题 
(一)森林资源总体水平不高 
全省森林质量总体不高,森林覆盖率、单位面积蓄积量与福建、海南存在较大差距。森林空间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见附图1)。森林结构不合理,中幼林多成熟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森林蓄积量、森林碳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林业巨大的生产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二)生态产品需求与供给失衡 
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不高,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不高,与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湿地、水资源、清洁空气、生态康养、宜居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生态产品短缺问题将更为加剧。人口密集区生态承载力不强,生态体验设施不足,生态服务价值未充分显化和量化。 
(三)林业产业竞争力不强 
全省林产企业数量众多,整体素质不高,技术装备水平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低,精深加工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受国内外形势影响大。以森林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不够完善,没能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森林旅游品牌。木材对外依存度高,非木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低。 
(四)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全省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投入总量和增长速度远不适应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省林业建设仍处于相对粗放经营阶段,林业生态工程补助标准偏低,后期管护资金不足,造成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缺口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任务主要分布在山区县,地方财政薄弱,配套资金不足。大部分县安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严重不足。 
(五)管理服务保障能力不强 
林业信息化建设滞后,大数据融合度低,互联网等现代先进技术应用不足,森林资源数据采集方式落后,各类专题数据信息共享差。科技支撑作用不强,科技创新能力较为薄弱,科技人才较为缺乏,众多山区市、县或林业重点县尚未成立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不顺,工作任务到乡镇一级落实不到位。森林公安独立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场所、警用车辆和单警装备均不足,未成立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管理不够规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预防、控制和扑救山火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 新时期广东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新常态的各种特征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保增长、调结构、促公平、提升民生福祉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随着资源环境承载力日趋接近或达到极限,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确立了林业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赋予了林业部门前所未有的重大使命。 
一、政策环境 
(一)“五化”协同发展带来新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战略任务,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发展动力。“新型工业化”强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强大的技术支撑来降低资源消耗,是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城市绿色生态空间比重,提升城镇生态承载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保障。信息化将推动林业的“智慧化”,带来林业生产力又一次深刻变革。“农业现代化”将增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绿色生态产业,实现农民增收、生态增优。“绿色化”推动国民理念绿色化、国土空间绿色化、生产方式绿色化、生活方式绿色化、制度建设绿色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绿色转型,成为广东的永续发展战略。 
(二)“五个建设”融合提供新动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林产品和良好生态产品,促进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把生态文明融入政治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森林认证,树立绿色政绩观,进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国家软实力。把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绿色价值观,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培育生态文化产业,创新生态文化产品。把生态文明融入社会建设,坚持美丽中国、美丽广东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促进社会就业,优化社会结构,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五个建设”有机融合为“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新动力。
(三)“四个着力”突出工作新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上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并提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四个着力”。一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二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人工造林并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三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四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整合设立国家公园,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性法律,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四个着力”更加明确了广东“十三五”时期林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内容和发展方向。 
(四)“供给侧改革”提出新要求 
当前,林业建设进入数量增速换挡、质量亟待提高的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加强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提速增质是新时期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林业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供给侧改革要求林业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发展新体制,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释放农村林地生产潜力,大力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搭建林业融资服务平台,健全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分散农民涉林经营风险,让各种生产要素不断向林业聚集。随着广东产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攻关期,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一方面,政府对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入,形成日益珍贵的生态资本和绿色资源,成为新常态下公共财政投资的战略重点。另一方面,社会对林下经济、珍贵树种、木本油料、大径材和森林旅游、森林文化高端服务等绿色生态产业的投资,培育了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明确新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末视察广东时提出了殷切期望: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十三五”时期是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处于短板的“社会指标”和“民生指标”上必须有突破。林业承担着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和治理荒漠(石漠化)生态系统、维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广东林业在“十三五”期间,将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以推动绿色发展、惠民增效为己任,为美丽幸福广东做出重大贡献。 
二、社会需求 
(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要 
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当前全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而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林业更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和最佳途径。2015年联合国森林论坛讨论了未来15年全球森林政策,对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关键作用达成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明确指出“中国 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 年增加 45 亿立方米左右”。因此,发展林业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既显示林业在国际事务和外交战略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重大作用,更表明林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承担起又一项特殊的新使命。 
(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需要 
广东是各种自然灾害的常发区和多发区,全国44种主要自然灾害中,广东占40种。同时广东也是我国大陆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人类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生态问题日益加剧,由此产生的生态灾害影响已日益明显,不仅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生存环境,同时也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近年来广东因灾损失每年超过100亿元,生态恶化已成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必须加强各种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治理,优化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充分发挥森林防灾减灾等生态功能,有效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三)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的需要 
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公众对环境质量、生态安全、生存健康的关注越来越高,逐步从“求温饱”转向“盼环保”,从“谋生计”转向“要生态”。林业为全社会提供丰富的生态产品,既是实现绿水青山的重要基础,又是创造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而当前全省林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不高,珍稀木材、中端木材缺口较大,木材供给能力不足。必须加快林业发展,建设和保护好林地、湿地和森林植被,充分发挥它们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林产品、生态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动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建设美丽幸福广东的需要 
美丽广东的基本色调和核心元素是绿色,大地只有披上了绿装,才有了美的基础。建设美丽幸福广东,必须坚持绿色为本,以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为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担负起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职责,有效推动我省造林绿化从单纯追求数量向注重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打造多层次、多色彩、高标准、高质量的森林景观,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美丽幸福广东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五)满足公众生态文化的需要 
森林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孕育了灿烂悠久、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如森林文化、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这些文化集中反映了人类热爱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共同价值观。快速城市化导致人们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生态文化需求日益高涨,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已由木材需求向生态需求、文化需求转变。城市林业的发展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生活、活跃文化气氛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力弘扬和发展生态文化,可以引领全社会了解生态知识,认识自然规律,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促进社会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面临挑战 
(一)国土生态修复难度增大 
经过近年来强力推进的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全省可用于造林绿化的地块越来越少,剩余可供造林的荒山石山、石漠化地区等存在造林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等问题,造林绿化空间拓展困难。同时,林业传统的劳动力、用地等要素优势已基本失去,劳动力短缺问题也传递到农村、林业领域,造林抚育用工短缺,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区生态建设存在用地协调难、群众配合差等不稳定因素。生产要素市场的变化已严重影响生态修复进程,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造林任务分解难、落实难的问题。 
(二)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加大 
 “十三五”期间,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交通大会战、振兴粤东西北、产业转移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加大,林地定额不能完全满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需求。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非法使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林地保护难度越来越大。繁荣的经贸活动和发达的物流业导致林业有害生物跨区域传播的风险越来越高,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生态系统和景观的破坏、对经贸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威胁日益凸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不少山林纠纷仍未能得到有效调处,全省纳入统计的7000多宗山林纠纷积案调处难度极大,林区社会群体性冲突存在隐患,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林权市场的迅速发展,山林纠纷案件将有所上升,林区治安形势比较严峻。 
(三)产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 
虽然广东林业产业总产值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但其核心竞争力并不强。原材料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全省人造板产能达1000万多立方米,部分人造板企业因原材料不足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林产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扶持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不多,促进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少。林下经济发展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和专业引导,社会投资绿色产业动力不足。 
(四)林业体制机制缺乏活力 
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产权界定不清是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刚刚起步,历史包袱沉重,面临困难较多,职工收入偏低、社会保障薄弱。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发育迟缓,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不高。生态文明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亟需健全和完善。 

第三章 “十三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以维护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扩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强绿色惠民、夯实基础保障,努力建成“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绿色发展,生态优先 
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严守生态红线,优化林业生态安全格局,把科学保护贯穿林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走绿色发展、生态立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生态优先,在经济发展思路上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在产业发展方面确立生态资源有价、环境容量有限、使用环境有偿的产业引导政策,在资金方面增加公共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的投入。  
(二)改革创新,依法治林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切实消除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林业建设的动力和活力。大力营造创新氛围,激发林业创新活力,创新思路、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破解林业发展中的难题,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把林业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设完备的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严密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的林业普法体系,保障和促进林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协调发展,提质增效 
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相统一,生态、产业、文化、服务四大体系相协调,生态、经济、社会、碳汇、文化五大功能相促进。协同治理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石漠化地区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关键生态资源质量和效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永续绿色发展。同时,以提升质量、增强效益为重点,稳定植树造林面积,营造管护并重,在科学植造、抚育管护、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上走出新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林业经济发展新业态,推动形成消费新供给、新动力。 
(四)统筹建设,突出重点 
与国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动,统筹建设,协同布局,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系统治理,共建共享。根据国情、省情、林情制定广东林业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从实际出发谋划建设任务和重点工程。 
三、发展目标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到2020年,全省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生态安全网络更趋完备。全省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088.03万公顷,森林保有量不低于1087.34万公顷,湿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森林蓄积量达6.43亿立方米,基本形成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骨架。 
——生态防护能力有效提高。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达50%,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85%,湿地保护率达50%,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依托林业资源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生态经济型产业,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9500亿元,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实现林业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富国、绿色富民。 
——生态公共服务更趋普惠。绿色惠民、公平共享、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更加丰富。森林生态效益达到1.8万亿元,森林公园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6.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2%,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 
——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和依法治林进一步增强,林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具体指标包括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林业治理等4个类别15项指标,其中:6项约束性指标,9项预期性指标(表1)。 

表1 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值 
(2015年) 目标值 
(2020年) 属性 
生态安全 
(9个) 林地保有量* 万hm2 1095.89 1088.03 约束性 
森林保有量* 万hm2 1086.11 1087.34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 58.88 60.5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亿m3 5.61 6.43 约束性 
湿地保有量 万hm2 175.34 175.34 约束性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6.9 7.0 约束性 
湿地保护率 % 47.0 50.0 预期性 
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比例 % 43.9 50.0 预期性 
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 % 82.7 85 预期性 
生态经济 
(2个) 林业总产值 亿元 7150 9500 预期性 
森林生态效益 万亿元 1.3 1.8 预期性 
生态文化 
(2个) 森林公园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5.9 6.5 预期性 
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 80 82 预期性 
林业治理 
(2个)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1 预期性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5 ≤4 预期性 

备注:加“*”号指标的目标值,届时将根据2016~2017年新一轮二类调查数据结果进行修正。 
四、发展布局 
根据全省地形地貌、森林资源分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差异性特征,盘活“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构建“四区多核一网”的林业建设发展格局(见附图6)。 
“四区”。分别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区、粤北生态屏障建设区、东西两翼防护林建设区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区。 
“多核”。保护全省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建设一大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小镇和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等,在广东大地形成一颗颗璀璨的绿色明珠,营造和谐、绿化、美化、生态化的城乡环境。 
“一网”。将生态景观林带、沿海防护林带、农田防护林带、沿江沿河防护林带、绿道等有机连接,形成覆盖全省的生态绿网,为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区 
该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肇庆市和江门市共9个地级以上市。国土面积543.29万公顷,林地面积278.01万公顷,湿地面积79万公顷,森林面积279.75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105.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1.49%。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构建整体联接、组团明显、互融互通、共建共享的珠三角生态支持系统,打造“森林珠三角、美丽都市圈”,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加快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重建和恢复,建设特色鲜明、覆盖城乡的湿地公园网络,建成生态健康、绿水相依、通江达海、人水和谐的绿色生态水网。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营建城乡一体、连片大色块特色的城市森林生态景观,提高城市森林绿地总量,增强城市森林碳汇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传统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打造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苗木、家具、人造板等林产品的主要生产地和流转中心。 
(二)粤北生态屏障建设区 
该区包括韶关市、清远市、梅州市、河源市、云浮市共5个地级市。国土面积763.67万公顷,林地面积578.05万公顷,湿地面积18万公顷,森林面积557.91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284.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3.06%。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通过人工造林、疏残林改造、低效纯松林改造、低效桉树林改造、抚育提升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增加北部山区森林面积,提升林地生产力,修复南岭地带性森林植被,构筑北部森林生态屏障带,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最基础、最根本的生态安全屏障。全面保护主要江河流域两侧、源头第一重山、大中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森林植被,建成结构优、健康好、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水源涵养林示范区。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构建以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为主体、其他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小区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建设全省重要的自然保护区示范基地。构建以森林公园为主体,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小镇等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休闲体系,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 
(三)东西两翼防护林建设区 
该区包括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茂名市、阳江市共6个地级市。国土面积314.19万公顷,林地面积177.79万公顷,湿地面积35.8万公顷,森林面积181.91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76.4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7.90%。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科学开展沿海滩涂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和沿海纵深防护林建设,加强近海与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构建防灾减灾功能与景观效果相结合的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的建设,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逐步提高生态防灾减灾的能力。加快发展和提升湿地度假、海滨旅游产业,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竹产业基地。  
(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区 
该区包括湛江市全市,国土面积132.61万公顷,林地面积34.13万公顷,湿地面积42.2万公顷,森林面积39.15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4.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9.52%。 
本区林业建设主攻方向是加快实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推进森林、湿地、海洋、农田及城乡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城市化格局、农林业发展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干旱区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森林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采用乡土树种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大力培育混交林,全面提高林地生产力。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实施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全面保护常绿阔叶林、热带季雨林和自然湿地,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集约经营用材林、特色经济林,大力培育珍贵用材和大径材,建设国家储备林。 

第四章 战略任务
一、构建林业生态安全体系 
(一)优化林业生态安全格局 
以山、水、海、路、城为要素,构建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珠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道路林带与绿道网生态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等五大森林生态体系,优化林业生态安全格局,协同治理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石漠化地区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资源质量,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永续绿色发展。 
(二)强化林业生态红线管理 
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湿地资源,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森林、林地、湿地、物种四条林业生态红线,实施刚性红线管控制度,严格落实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探索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生态红线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国土、城市等规划有机衔接,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至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088.03万公顷,森林保有量不低于1087.34万公顷,湿地面积不低于175.34万公顷,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稳定发挥。 
(三)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系统 
建立水域生态保护和管理体系,保持和维护湿地的自然状态, 严控对天然河流、湿地的侵扰, 加强红树林保护, 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实行水土流失分区防治。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建设, 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 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加强江河湖库管理,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强化生态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全省湿地公园达280个以上,湿地保护率达50%。大力加强珠三角湿地公园建设,努力构建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到2020 年, 建设各类湿地公园155 个,珠三角湿地保护率达到85% 以上。 
(四)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分区、分类施策”的治理原则,推进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相结合、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相结合、人力灭火和机械灭火相结合。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扑火队伍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到2020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采取“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分区治理”的防治策略,构建集智能化的监测预警、法制化的检疫御灾、专业化的防治减灾、机动化的应急救灾于一体的现代化防控体系,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严密疫情监测,强化植物检疫,大力推行区域化联防联治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坚持绿色防治和森林健康发展,积极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严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传播与扩散,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将全省天然林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实行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科学开展天然林经营,保育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大力培育天然复层异龄林。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 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和空间布局, 完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网络体系, 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 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 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 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 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7.0% 
(六)推进国土绿化生态化 
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推广认种认养林木林地等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发动全社会力量植树增绿。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绿化美化国土空间。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要求,结合农户意愿,对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25度以上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石漠化耕地、被占用沿海防护林坡耕地(园地)、严重污染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推进石漠化、沙化等重点生态区域系统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加强退化森林和残次林修复,封补抚改并举,逐步培育为混交林、复层林、异龄林,增加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长周期树种比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60.5%。 
(七)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 
进一步推动森林经营长期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强化森林经营的法律地位、法律约束,加大各类经营主体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力度。加快开展人工林经营,大力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提高森林经营强度,积极改造低效退化林分,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大力推进公益林近自然经营,培育混交、复层森林结构,科学实施抚育经营,促进林木生长。大力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在满足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主体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立体种植、复合经营,综合发展森林培育和林下种植养殖。积极推进包括森林经营认证及产销监管链认证、竹林认证、碳汇林认证、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和生产经营性珍贵稀有濒危物种认证在内的森林认证工作。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明确各级林业部门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二类调查、森林土壤普查、分类与质量评价,进行立地分类区划,编制林业基础数表,建立主要森林类型的生长收获模型,建设模式林、样板林体系,构建森林经营成效监测网络。到202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6.43亿立方米,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85%。 
(八)建设宜居森林环境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 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按照“总量合理、进退有序、多方参与”的总体要求,完善和强化林业生态市、县(市、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城市内绿化,建设城市绿廊,推进立体绿化,不断提高城市绿量。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污染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提升森林景观,建设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森林复合生态系统。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群、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建设,初步形成符合国情、具有特色、类型丰富的森林城市格局。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生态乡村示范建设活动,按照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要求,建设一条进村景观路,保留一处公共休憩绿地,保护一片民俗风水林,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田间地头造林增绿,实现村庄绿化美化,形成沿河风景林、房前屋后花果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美丽乡村绿化格局,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九)提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2020年)》,增加森林和湿地碳汇,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能源,支持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倡导木质林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减少林业碳排放,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开展林业碳汇调查和连续动态监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推进林业碳汇自愿交易,探索碳普惠制林业碳汇交易。加强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研究,开发广东碳普惠试点的林业碳汇方法学,扩大省内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的储备量,加强交易项目的后续管理,推动林业碳汇的可持续发展。 
(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森林生态补偿范围,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比例达到50%。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合理提高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探索实行分类、分级的差别化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扩大湿地保护补助范围,逐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生态补偿的投入,建立森林、湿地生态补偿逐年递增机制。 
二、构建绿色生态经济体系 
(一)建设特色林业基地  
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效益良好的特色产业,实现特色经济林总量稳步增长,产品供给持续增加,质量水平大幅度提高,经济林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富民增收效果增强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林木苗木、珍贵树种,加强木本粮油、干鲜果品、木本药材、木本调料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引导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新品种。推进集约经营、实现栽培品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加强林木种苗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种质资源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满足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的良种壮苗需求。创新推广以经济林栽培为主的多元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经济林的多种功能和独特优势。 
(二)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 
以增加木材储备为主线,以重点区域为依托,以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为根本,全省通过新造、培育等方式,规划建设木材战略储备基地7.33万公顷。通过较长一段时间,采取科学措施,着力培育和保护珍稀树种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大径级用材林,形成树种搭配基本合理、结构相对优化的木材后备资源体系,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初步构建全省木材生产安全保障体系。 
(三)发展林下经济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增加生态资源和林地产出,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挖掘和培养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新林下经济经营管理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民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帮助山区林农脱贫致富。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450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到700亿元以上。 
(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 
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体验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开发和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加快建设生态标识系统、绿道网络、环卫、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营造生态优美、景观多样、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将森林旅游产品融入全省大旅游范畴,鼓励带动周边地区乡村景点和林家乐、农家乐等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森林小镇。在东莞、中山和珠海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全省森林公园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推动森林旅游业的提质升级。从国家战略和林业发展大局出发,研讨国际森林康养理念和模式,探索适合广东的森林康养模式,充分利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大力发展集林业、医药、卫生、养老、旅游、教育、文化、支农、扶贫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培育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新业态,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五)发展优势产业集群 
建立林业产业园,发挥区域产业竞争优势,促进产业聚集和融合发展,培育国家级现代化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木材加工贸易区。加快健全林业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和林业产业信用体系,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施林业品牌发展战略,建设国家森林标志性产品体系。优化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林业装备制造和林业循环经济等产业布局,依托资源禀赋和口岸,打造一批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挥重点产业聚集效应和区域产业竞争优势。依托特色林产品基地、森林食品基地及竹藤示范区,建设特色林业精品园等现代产业示范园区。 
(六)完善林产品市场监管体系 
引导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和顺德等地区家具企业建立设计研究机构,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家具产业联盟,积极推动顺德乐从、龙江,中山大涌,东莞厚街、大岭山,台山大江,新会会城等镇家具产业发展,建设有影响的大型家具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完善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林产品信息长期跟踪监测网络,对主要林产品产量、库存、流通、消费等经济状况及产业发展形势进行监测、分析、预测与发布;建设林产品品牌公众查询和质量追溯平台以及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七)实施林业精准扶贫 
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扶贫,将油茶、苗木生产、林产加工、林下种养及各类营造林等产业项目向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贫困林场)和群众倾斜,依靠项目实施增加经营收入。切实解决结对帮扶户的贫困问题,准确把握帮扶对象的财产情况、收入来源、贫困程度、贫困原因、人口结构、劳力情况、生产条件等,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深入实施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开展各类林业技术培训,在造林技术、种苗生产、种养植(殖)等方面提高帮扶户的业务技能和自身发展能力。 
三、构建林业生态文化体系 
(一)推进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丰富和完善宣传长廊、生态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植物园和野生动物园等生态文化载体,加强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平台建设,为人们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博物馆和学校等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明、生态文化和自然教育基地。对已建或在建的生态文化载体进行标准化建设,发挥各类宣传教育平台的生态文化传播和教育体验功能,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文化教育场所。到2020年,森林公园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6.5%。 
(二)发展生态文化产品 
充分挖掘森林文化、花卉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植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特色果园文化等发展潜力,开发森林观光、森林固碳、物种保护、生态康养、绿色食品、改善人居、传承文化、提升形象等一系列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三)强化传承创新和宣传实践 
深入挖掘岭南文化中的生态文化内涵, 塑造具有时代气息、广东特色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工具,建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网络互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交流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地球日” “国际森林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主题,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注。 
(四)开展自然生态文化教育 
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 培养公民生态意识。将自然生态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推动自然生态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实行免费开放1~2次。利用3~5年时间推动中、小学生全民接受自然教育和生态教育。重点培养青少年崇尚简朴、回归自然的生活理念,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对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专门的森林教育基地,形成长期有效的教育机制,确保全民实现自然教育。选择部分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森林校园”、“森林院所”。通过开放公共资源、绿化空间,增强公园绿地的覆盖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休闲、教育和学习场所,增强文化传播能力。在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地大力推广自然教育活动,强化森林旅游地传播生态文明和自然教育的全民宣传功能。到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2%。 
(五)推动消费模式绿色化 
推动绿色消费模式的宣传和传播,提高消费者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主动转变消费观念。在食品消费方面,提倡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不食用野生动物;在日常生活中,选择绿色环保的消费品,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系统,通过政府庞大的采购力量,优先购买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环境标志产品,促进林业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善。通过一系列的行为组合,促使林业企业生产出有利于健康、不破坏环境的优质、环保产品,逐步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模式。 
四、构建林业综合治理体系 
(一)切实加强依法治林 
完善林业法治体系,提高林业法治水平,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广东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一是加强立法。结合广东林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定工作,重点推进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立法,构建比较完备的地方林业法规体系。二是严格执法。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林业执法队伍以及覆盖全省的执法体系。加大林业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三是全面普法。深入开展林业法制教育,制定林业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大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及林业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林氛围,用法制意识构筑全社会保护森林和生态的无形红线。四是健全林业行政决策机制,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林业行政职能,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二)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明确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职责。以科学界定国有林场属性、明确国有林场职责、合理核定事业编制、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强化行政职能、建立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完善职工保障机制为主要内容,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细则和验收办法。规划期末国有林场森林蓄积量达67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比例达75%以上,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达85%以上,通向国有林场场部的公路硬底化率达100%。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地林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林地权属。落实林农自主经营权,依法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规范林地林木流转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林地承包与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出台《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林权流转与交易。贯彻落实《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健全落实调处机制,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推动形成“政府负责、领导带头、部门协同、基层参与”的立体调处工作格局,促进林区和谐稳定。 
(四)不断创新国土绿化机制体制 
积极培育新型营造林主体,鼓励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开展专业化规模化造林绿化,认捐、认养林木。创新造林投入机制,推动工程造林和补贴造林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造林绿化投资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创新产权模式,探索国家赎买重要生态区位公益林相关政策,探索营造林PPP建设模式。探索“森林期货”交易试点,发挥金融创新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助推作用,有效解决林产品定价、林业投资风险控制与转移。完善适合省情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有效分散和化解林业经营风险。 
(五)加大投融资及监管力度 
围绕规划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广开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及各级财政支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森林抚育、造林、林木良种和湿地生态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大幅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造林投资标准。优化林业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壮大林业投融资市场,推进林业贴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同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基层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队伍素质培训,确保各项林业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六)积极推动林业管理模式创新 
健全森林、林地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提高林权管理水平,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健全森林经营管理体制,完善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逐步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生态修复区生态补偿机制,积极研究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区等重要区位森林的国家赎买政策。完善财政支持下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和林业重大灾害救助制度。加强生态安全监测和预警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创新采伐管理制度,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制定出台发展碳汇林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行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体制。 
(七)探索国家公园试点体制机制 
在总结借鉴国外的体制建设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开展国家公园(省立)试点区域筛选工作,编制国家公园(省立)试点建设方案和总体规划,建立1~3个国家公园(省立)试点。实行分级、统一管理,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重点加强自然保护、科研监测、公众教育、游憩展示和社区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系统和珍贵文化自然遗产资源等方面的作用。 
五、夯实林业基础保障体系 
(一)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建设 
明确林业基层站所公益属性,解决好身份编制问题,推进站所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科技推广站及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服务、管理能力。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扑火队伍建设。强化设施设备配置,推进多功能综合型站所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手段完备的现代化林业基层站网体系,打通林业管理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二)培养新型林业复合人才 
建立健全全省林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提升林业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适应市场经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推进林业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强化海归人员及博士的引进力度,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抓紧建立营造林、防火、防虫、科技、林政、财务等专家库,规范专家库管理。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完善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激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一线创业,优化基层森林经营人才配置机制。加强营造林、防火、采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专业服务组织和队伍,以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材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机构建设,提升林业专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林业基层岗位技能和关键岗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 
明确林业科研、推广机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定位,完善基层单位与科研院所的长效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性林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动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建立广东林业科技创新中心,新建3~5个林业实验室,新建2~3个省级以上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点,建立5个以上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物产业基地,建立20个永久性的林业科研试验基地和省级区域性林业科技示范基地,构建覆盖全省的集科研试验、示范、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林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交易、林产品质量检测、碳汇计量监测等咨询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培育5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学科,建立5个林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10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团队。加强乡土阔叶树种良种繁育、沿海防护林体系构建、抗逆性树种选育、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经营、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人工培育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加快解决突出的技术问题。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水污染防治、湿地生态评估等研究,选择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区域性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把广东打造成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林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 
(四)构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简政放权,引入“负面清单”模式,优化提升服务水平,让林业发展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话语权,为林业创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创新体制和机制,探索林业科技创新模式,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林区(山区)群众全面实现小康。鼓励各类经营型、管理型、科技型人才创业,鼓励各种形式的 “大众创业”,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活力。重点支持“互联网+”现代林业等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林业众创空间试点示范建设,打造综合性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林业第三方专业服务,推动林业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市场化。 
(五)夯实林区基础设施 
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防火道路、饮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林场棚户区改造成果,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数字化、机械化、航空等现代装备在森林经营、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上的应用,配备一批适应林区特点的陆水空巡护运输监测交通工具,推进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装备现代化。 
(六)完善生态监测评价体系 
  充分应用现代最新的遥感、定位、通信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实时掌握全省生态资源状况及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和评估重大生态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情况。结合国家实施的林业航天航空应用工程,综合运用大系统、大样地、定位观测、视频监控、北斗导航、自动传感、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全省森林、湿地、荒漠化土地与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调查监测业务与空间技术的深度融合,完善全省林业灾害监测预警。研究建立系统科学、准确快捷的生态监测评价标准,为推行生态政绩考核和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全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丰富监测内容,理顺监测机构及队伍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省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开展林业碳汇调查和连续动态监测,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七)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 
运用互联网思维,加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业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林业发展新模式,促进物品、技术、设备、资本、人力等生产要素流动,实现林业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林业生产转型升级。建立一体化智慧林业决策平台,实现林业各类数据信息实时采集,深度挖掘、主体化分析和可视化展现,提高林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建设网络覆盖面达至乡村的“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林业科技服务平台,集成数字化服务,实现数字化林业科研支撑及系列化软件集成。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程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质量引领、全域一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陆海统筹、河海相连、山水结合,按照“两屏、三网、九核、多点”的总体布局,围绕“森林绕城、绿廊织城、绿点满城、绿动传城”的建设思路,按照构筑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大循环的绿色生态水网、建设互融互通的城市森林组团、提高生态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全民自然教育体系和一体化智慧森林支撑体系等六大建设任务,实施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生态屏障提质增效、森林进城围城、绿色生态水网、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绿道网提升、沿海防护林、生态文化科普基地、智慧森林城市等十方面重点建设内容,力争到2018年珠三角所有城市全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群。 
专栏1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程建设重点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比条件,查漏补缺,规划期内9个城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形成类型丰富、布局均衡、结构稳定的森林绿地体系。 
森林小镇建设→按照推进城镇综合发展、加强森林生态建设、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实现生态服务均等、体现鲜明地方特色等原则,规划期建设200个森林小镇。 
森林生态屏障提质增效→新增4.1万公顷高质量的碳汇林,林相改造面积32万公顷。 
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改造提升生态景观林带6000公里,新建主干道生态景观林带450公里,新建江河绿化景观带180公里。 
森林进城围城建设→建设森林公园299个,带状森林(公园)794公顷,街心公园450处。 
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新建湿地公园88个,总数达到155个;建设湿地保护小区300处、营造红树林1000公顷。 
绿道网建设提升→改造提升绿道1080公里,打造绿道“升级版”。规划再建设720公里,绿道总里程数达到12000公里。 
沿海防护林建设→建设沿海基干林带411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950公顷,封山育林面积660公顷,林带修复面积2500公顷;建设沿海纵深防护林4130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总面积2400公顷,封山(沙)育林面积38900公顷。 
生态文化科普基地建设→规划建设900个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自然生态文化教育场所。新建广州森林博物馆、惠州南昆山森林体验中心、肇庆竹文化科教馆、珠海湿地科普园、深圳兰科植物博物馆、中山树木园、江门红树林科教馆等7处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区域自然生态文化科普场馆。 
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 
以恢复和重建雷州半岛热带季雨林体系为目标,按照“一带、两域、三廊、五核、多组团”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森林、湿地、海洋、农田及城乡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重点实施热带季雨林修复示范建设、桉树纯林改造、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森林(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重要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建设、受损沿海生态防护林修复、区域生态廊道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及生态文化建设等20项工程,力争5年初见成效,10年改变面貌,20年恢复热带季雨林体系,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和保障。到2020年,区域森林覆盖率、生态公益林比例分别提高到32%和30%,桉树纯林比例减少到50%以下,热带季雨林比例提高到25%。 
专栏2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重点 
热带季雨林修复示范建设→建设热带季雨林示范工程7000公顷,以点带面,为重建热带季雨林起示范带动作用。 
桉树纯林改造→改造桉树纯林57600公顷,建立桉树纯林多目标经营机制,合理经营桉树纯林。 
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56900公顷。 
森林、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新增森林公园(含生态公园、城市公园)71处,新增湿地公园10处,新增自然保护区3处。 
重要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建设→建设水源涵养林2000公顷,水系生态廊道1000公顷。 
受损沿海生态防护林修复→红树林保护和修复600公顷。完成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2300公顷,沿海基干林带退塘还林200公顷。 
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建设交通主干道绿化总里程900公里,建设农田林网生态廊道310公里。 
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村500个。 
苗木基地建设→建设66.7公顷保障性苗木生产基地。 
生态文化建设→建设生态科普宣教基地86处,营造主题文化林50处。 
三、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将全省天然林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实行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加强森林航空消防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防控能力,突出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省国有天然林保有量达28.90万公顷,新建防火林带9.3万公里,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面积146.67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专栏3 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重点 
天然林保育→将全省天然林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实行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规划期末全省国有天然林保有量28.90万公顷,一些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天然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开展27个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申报云浮市、肇庆东北片、肇庆西北片、韶关南片、韶关北片等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申报潮州市、揭阳市、惠州市、汕头市、省属国有林场等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三期项目,申报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一期、二期项目。 
重点地区生物防火林带网格化建设→规划新建宽度20米的防火林带9.3万公里,其中:省重点扶持建设生物防火林带5000公里(折合面积10000公顷)。 
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森林消防水车250辆、普通运兵车450辆、新建或改建森林消防队伍营房140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140座。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市、区)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队伍达标率达95%以上。全省建成森林航空消防中心基地4个、应急起降点100个,完善森林航空消防基地6个,直升机租赁数量增加到8~10架,航空护林队伍增加到40人。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完善1个省级防治指挥中心、43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17个县级示范站、10个以上省属林场或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减灾体系的设施设备,新建30个省级测报站,建设健全30个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建设检疫追溯示范点10个,完善1个省级、21个市级、43个县级药剂药械库和应急农用物资贮备库。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实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面积146.67万公顷。 
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 
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积极实施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集中连片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扩大生态公益林比例,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根据实际划定市、县(市、区)级生态公益林。大力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提升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加强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模式的研究和推广,提高经营效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并举、量质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强化森林科学经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增加生态产品供给。 
专栏4 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建设重点 
森林碳汇建设→继续推进全省森林碳汇建设二期工程,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桉树林林分改造33.4万公顷。 
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对近期新增加的交通主干道2105公里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近年已建约1万公里高速公路两侧20~50米生态景观林带,重点建设高速公路1公里可视范围内森林生态景观林。 
森林进城围城建设→规划新增各级森林公园464个,其中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个、市森林公园28个、县森林公园55个、镇森林公园371个,新增面积2.3万公顷以上;新建湿地公园126个。 
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新建8200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其中:省级示范点共1640个。 
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到2020年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33.33万公顷左右,约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0%。基本完成林业生态市(县、区)创建任务。建设各种类型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按每县(市、区、场)1~2个示范点要求,每个示范点面积约66.67公顷。强化公益林管护,落实管护主体,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保障和维护公益林所有者、管护者权益。探索建立饮用水水源涵养林专属地及其管理机制。 
森林抚育→加大森林抚育力度,进一步增加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规划中幼林抚育233.33万公顷,新造林抚育100万公顷。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划定湿地红线,加强湿地红线管理,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特别是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优先在生态区位敏感、污染严重的水网地区加快湿地公园建设。努力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推动湿地生态系统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专栏5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重点 
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在以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的重点湿地分布区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 
实施湿地修复→在湛江、阳江、江门、汕头、汕尾、惠州等市近海与海岸湿地、宜林滩涂实施退养还滩、退养还林,建设红树林造林示范基地和红树林种苗繁育基地。在深圳、珠海、汕头、汕尾实施鸟类栖息地恢复工程;实施湖泊、山地沼泽、河涌等湿地恢复工程。 
加强湿地公园建设→新建湿地公园126个(其中15个以上国家湿地公园),到2020年底湿地公园达到280个,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宣教设施建设。 
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立基本覆盖全省重要湿地的监测网络,定期公布湿地生态状况。 
六、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工程 
加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巩固和扩大生态空间,提高生态资源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强化珠江流域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逐步推动人工纯林近自然化改造,构筑结构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红树林保护与恢复、加快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建设,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建设林业血防林,提高血吸虫病防治水平。实施梅州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生态保护和修复。 
专栏6 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重点 
珠江流域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整体生态功能,遏制水土流失。规划造林2.3万公顷、封山育林8.22万公顷。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海岸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建设,修复退化林,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规划造林6.94万公顷、封山育林11.426万公顷。 
林业血防林建设→在血吸虫病易发区营造及修复抑螺防病,降低钉螺密度和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规划新建抑螺防病林(包括滩地、山丘、水网库岸)450公顷、抑螺成效提升改造林(主要为山丘)720公顷。 
梅州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铁山嶂、神光山、莲花山、阴那山等大型区域绿地建设,打造梅江水系沿江生态景观,建设生态公园、园区隔离林带和外围绿化缓冲带。 
   七、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区划,优化完善自然保护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管护、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在保护薄弱和空缺地带划建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或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建设关键地带生态廊道。开展自然保护和生态体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改善和扩大栖息地,开展野外种群复壮。建设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执法查没野生动植物制品储存展示中心。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组织开展预测预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调查,构建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 
专栏7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设重点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华南虎、鳄蜥、穿山甲、苏铁、兰花、猪血木、丹霞梧桐等15种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工作,实施闽粤苏铁、猪血木、丹霞梧桐、报春苣苔、四药门花等11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完善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以及国家苏铁、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木兰植物保育基地、华南珍稀野生动物物种保护中心、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源基地、华南虎繁育及野化训练基地、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广东基地等野生动植物物种基因库建设,并建设执法查没野生动植物制品储存展示平台,加大基础宣教设施建设,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完成全国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地地理数据库,在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原生地和生息繁衍场所、迁徙通道、停歇地等主要分布区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级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监测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15个监测示范站点,实现监测站点标准化。 
自然保护网络完善→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申报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1~2个,新增市县级自然保护区10个以上,建立示范自然保护区5~10个。实现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科学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科研监测网络化、宣传教育深入化、社区关系和谐化。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建设以南岭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区、广东中部山地丘陵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水土保持生态区、粤西热带雨林气候平原丘陵和南部沿海生态防护区四大生态区的典型生态环境为基础布局的全省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 
八、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做强第一产业,做优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惠民产业,力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珍贵优质木材资源培育基地、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油茶产业基地、特色经济林基地以及示范性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及竹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依靠产业化创新培育并形成新增长点,打造林业产业新业态,推动广东由林业产业大省向林业产业强省转变。 
专栏8 绿色生态产业建设工程建设重点 
油茶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新建和改扩建10个油茶良种繁育基地、20个油茶良种采穗圃。新建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5.67万公顷、改造低效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3.33万公顷,全省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种植总规模达到23.33万公顷。建成30个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积极培育10~15个油茶龙头企业。扶持建设1000吨级以上油茶加工企业5~8家,油茶籽年产量达到5万吨。 
珍贵优质木材资源培育基地建设→规划在肇庆、云浮、阳江、茂名和湛江5市建设3.37万公顷以降香黄檀、沉香、香樟和优质乡土树种为主的珍贵优质木材资源培育基地。 
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建设木材战略储备基地7.33万公顷,形成树种搭配基本合理、结构相对优化的木材后备资源体系。 
特色经济林建设→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新品种,如柑桔、柚子、黄皮、荔枝、杨梅、龙眼、杨桃、板栗等。 
林下经济发展→发展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四大类型的林下经济,积极开展林下立体复合经营。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4500万亩,产值达到700亿元以上,建设国家级或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个。 
竹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笋用竹林、纸浆竹林、材用竹林、笋材两用林等各类竹林基地2.5万公顷。建设竹子产业园区,引导竹子深加工产业链建设。 
示范性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建设100个示范性森林公园。 
国有林场示范基地建设→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基地50个,面积0.5万公顷;珍贵乡土树种基地100个,面积0.4万公顷;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50个,面积0.4万公顷。 
九、生态文化宣教示范工程 
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的新期待,努力构建内容丰富、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满足不同群体需要的生态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形成自然生态文化教育体系。加强古树大树周边游憩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古树大树生态文化体验。依托节日、活动、传媒等多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有关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基础资源普查、完善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测、注重日常管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专栏9 生态文化宣教示范工程建设重点 
生态文化载体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森林博物馆(湿地博物馆)、生态科技示范园和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省级树木公园。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集中普及自然生态教育,推进市树、市花评选命名,编纂出版优秀生态文化典籍,加强有关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推进认种认养工作。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分级鉴定、建档管理、名录公示、挂牌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古树名木分级分类生态补偿机制。 
古树大树公园建设试点→因地制宜推动古树大树公园建设试点,以古树、古树群或乡土阔叶树种80年以上的大树为中心,加强游憩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古树大树生态文化体验。 
十、林业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工程 
重点解决林业装备落后、应急能力不足、支撑保障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从而为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种质资源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满足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的良种壮苗需求。抓好林业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林业基层站所管理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及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和完善国有林场生态管护站网系统,逐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立广东林业科技创新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林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专栏10 林业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重点 
林木种苗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林木种质资源库6处(面积290公顷)。建成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处,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处,其他林木良种基地7处。新建年产苗木300万株以上(面积66.67公顷以上)林木种苗生产示范基地10个。新建保障性苗圃100个,建设区域性种苗检测机构10处。 
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75个市县森林分局和165个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落实188个单位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完成29个无警用车辆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警车配置以及111个单警装备不达标的市、县森林分局、派出所单警装备配备。加快成立省森林公安技术鉴定机构。 
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建设→规划建设500个标准化林业站,完成1081个林业站长能力测试培训和考试。建设100个标准化木材检查站。 
国有林场生态管护站网建设→规划建设895个标准化生态观测管护站(其中:新建518个,改造377个),完善全省国有林场生态管护站点网络。 
林业公路硬化改造建设→规划林业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建设1000公里。 
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广东林业科技创新中心,新建3~5个林业实验室,新建2~3个省级以上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点,建立5个以上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物产业基地,建立20个永久性的林业科研试验基地和省级区域性林业科技示范基地,构建覆盖全省的集科研试验、示范、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林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十一、智慧林业建设工程 
以智慧林业建设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和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提升林业建设的协同创新能力。紧贴林业改革发展、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各项事业,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林业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实现互联网思维、立体化感知、大数据决策、智能型生产、协同化办公、云信息服务。建设3+X的智慧林业总体框架,即1个政务外网平台、1个业务协同管理系统、1个林业基础数据中心和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苗木管理信息化、防火信息化、有害生物防治信息化、国有林场信息化、自然保护区信息化、森林公安信息化等多个专题,全面提升广东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专栏11 智慧林业建设工程建设重点 
林业基础数据中心建设→以“林业生态红线”划定资料为基础,结合即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整合全省现有的生态公益林、林地林权管理、林业产业等基础数据,形成“林业一套数据”和“林地一张图”的林业基础数据。加强对各类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和传输。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和资源共享。 
政务外网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管理和统一标准的原则,以省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建设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网络;以林业资源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建设集森林资源、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信息因子于一体的政务外网应用平台;初步实现造林绿化、森林资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资源的电子化、网络化、三维化管理。 
业务协同管理系统建设→参考省府办公厅的数据标准,采用面向服务架构和基于组件开发技术,开发林业业务协同管理,供全省林业系统共同使用,实现各级林业部门业务管理、信息发布、公文交换、应急管理、资料查询、通告发布等数据的互联互通。 
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专题→建设林区治安视频监控卡口13500个、视频监控中心141个。建设森林防火前端视频监控点5000个,监控中心93个。 
森林防火信息化专题→建设火场单兵图传系统319套和无线遥控侦查系统115套。在汕头、阳江、江门、茂名、湛江、揭阳、汕尾、潮州等8市新建数字对讲通信系统。加密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云浮、惠州等7市数字对讲通信系统,为138个森林火险县建设北斗定位跟踪系统。建设138套森林火险县级预警预报系统;在重点林区加密建设1000个火险因子监测站,设置500块森林火险因子电子展示屏。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化专题→搭建以省级防治指挥中心为中枢的立体监测指挥体系,补充完善森防检疫机构的信息化设备,规划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数据信息管理和分析及预测预报系统,建立疫情数据采集、检疫追溯、远程诊断、社会服务、应急指挥为一体的大数据接收与传输、智能决策与服务的平台。 
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信息化专题→建设国有林场国有资源资产数据系统,建立资源更新、抚育、病虫害防治、采伐数据采集、分析、监控、决策平台。构建覆盖全省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集建设和管理、资源保护、景区景点宣传推介、自然科普教育于一体的信息化网络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林业行政执法、森林公安信息化专题→建设林业行政处罚网上操作系统,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配置执法记录仪。规划建设以公安网络为载体、覆盖省、市、县、所四级森林公安的视频会议系统。 
自然保护区信息化建设专题→构建覆盖全省国家级、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定期发布全省林业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公报。 
苗木管理信息化专题→建设一个涵盖省、市、县三级的全省苗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苗圃场中的苗木信息分类登记入库、动态更新、统计分析、网上查询,特别是实现对大树苗木管理可定位、可跟踪。 
生态公益林信息化建设专题→建设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逐步与补偿信息系统整合,建立生态公益林林地分布、补偿等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第六章 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林业建设的社会性、公益性、系统性很强,推动林业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一是实行党政领导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健全林业生态建设组织机构,落实编制,明确责任主体。二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编制林业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林业资源资产在任和离任审计。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职责 
林业建设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条件艰苦,机构队伍建设十分必要。强化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层层分解任务(见附表3),统一行使对森林、湿地、荒漠(石漠化)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职责,加强统筹各类林业生态空间规划,做好政策和任务的相互衔接,做到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生态保护与修复存在的突出问题。地方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要切实贯彻国家及省战略意图,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衔接协调。 
三、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本规划是指导林业改革发展、实现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省林业厅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落实本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地、实施、见效。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专利

Enterprise patent